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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很多狩猎和射击的杂志上,似乎总有看到各种关于"神射手"如何成功猎获各种大动物的故事。在这些故事中,很多动物在逃跑时被从不怎么有利的角度、茂密的丛林后、很远的射程外或所有这些因素综合的情况下射中。
也许对某部分人来说,在各种不利条件下射杀猎物本就很平常,于理于德都合适,要总等天时地利人和俱备,可能根本不用开枪了。事实真的如此吗?
在这些文章中,作者从不会提他们狩猎中一枪毙命的比例是多少,或者他们在此前有过多少次这样射击的失败案例。我们也无从知道,他们在这样的狩猎中浪费了多少好猎物,让多少动物在苦苦挣扎数小时或数天后才痛苦地死去。
我曾看过有关部门统计的数据,每年因失手射中而逃走的猎物与真正被猎获的猎物总数居然相等!凭良心说,这根本就是猎人圈里的耻辱!作为一个有良知的猎人,我们珍视可贵的猎物资源,绝不希望有半点浪费,因为它们是大自然的馈赠。
每个被不负责任的猎人击中而受伤逃走的猎物,都是对所有其他猎人的一种否定!是时候了,是时候对那些冒险开枪的害群之马说不了!我们不应该对那些看似占少数的人群能忍则忍,而应该站出来斥责和抵制他们!
曾有一个作家,总是写文章大谈怎么从侧面去射击猎物,尤其是马鹿。很明显,这是一个不会考虑射程或动物站立或奔跑方向等问题,只想着不错过任何一个射杀机会的猎人。而且,他还坚称.33口径以下的来福枪根本不能用来打马鹿或其他大动物,就像其他大口径狂热者一样,他认为射击条件的不足,就应该利用简单粗暴的大火力来弥补。
然而,懂狩猎的人都知道,大口径根本解决不了问题,选取最好的射击时机才是正解。当猎物在奔跑,或是找不到合适的射击角度时,把枪放下,体现的不仅是猎人的良好自制力,更是作为人最可贵的素养。
当然,我必须承认这些"神射手"中不乏名副其实者。他们中有些人生活的环境和时代可能与我们不同,那时的动物资源还非常丰富,法律也相对松动,而且他们的确擅长射击奔跑中的目标。
Jack
O'Connor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。在他生活的年代,一个人可以猎杀数千小动物和数百大动物。他受过良好的教育,聪慧过人,在射击方面很有天赋,而且热衷于钻研枪法。他在弹道学和动物解剖学方面都很有造诣,并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。所有这些,都是当今的猎人难以相比的。
所以,作为一个现代猎人,我们能做的,就是量力而行地去狩猎,最大限度地减少猎物的浪费。如果你跟我一样,也以当一个讲道德、崇尚人道主义的成功猎人为目标,请自觉实践以下规则:
1.
根据目标猎物选用威力合适的枪支弹药。比如,.243 Winchester就是适合打北美的鹿的最小口径类型。
2.
结合枪支和弹药特点,保持在最大平射射程(maximum point
blank range,简称MPBR)内射击。如果猎物在MPBR之外,那就再靠近一点再射击,或者放弃射击。
3.
仅对站立不动的动物进行射击——放弃奔跑中的猎物。
4.
在动物前方位置约220度的弧度范围内才射击,不要尝试从动物后方进行侧面射击,绝不射击动物的臀部!
5.
射击时选取最平稳的身体姿势,提高射击精准度。
6. 最重要的一点,在有足够把握时才进行射击!如果觉得这枪打下去自己心里很没底,则千万不要开枪!
如果大家都遵守这些简单的规则,那么我们开枪的机会是减少了,但是一枪毙命的比例会直线提升,我们的猎物资源会得到更好的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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